共交哪些费过户才告诉你 买房买车小心“潜规则”
2009-08-01 00:00:00 分类: 今日热点 来源: 暨阳网 301 阅读

   昨天省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185744件。家电、房屋、建材等仍是申诉的热点,家用汽车的申诉呈逐步上升态势。在受理的申诉、举报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95.5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1万元。对于二手房、汽车等商品交易、服务中的新问题,消费者仍要提高警惕,以免被潜规则忽悠。
 
 潜规则一:

 共交哪些费,过户才告诉你

 南京的李女士反映,她在某房产中介的推荐下看中了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买房前,双方约定,卖家净拿42.2万元,买房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当时,李女士询问该中介还有哪些费用,中介说还需支付“手续费、工本费、契税”。待到李女士把一半的房款付给卖家、全部的中介费0.9万元付出后,双方均已签字办完过户手续。可若干天后,中介才实话实说,“想拿房产证,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李女士到房产局咨询,得知购买二手住宅用房,共要交六种费:证费、契税、交易费、配图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政策,她这套房子可免交营业税,但不能免交个人所得税,所谓只要交付“手续费、工本费、契税”的说法是中介忽悠伎俩。经六合12315调解,中介退赔李女士1000元。

  【提醒】:不要听信一些房产中介为使客户尽快买下房子的忽悠手段,买房前一定要弄清相关规定,然后再“出手”。

 潜规则二:

 发现问题,汽车退换难

 消费者钱女士今年2月在一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5月11日快开到家门口时闻到车内有烧焦的味道,车门、车窗均无法打开,汽车无法熄火,随后马达起火花,车子才熄火。商家给她更换马达后,5月25日再次发生同类情况。钱女士要求退车,商家不能认同。经过三次调解,最后才达成保修期限从2009年6月16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此类情况,更换同样配置的新车或退回同等车款等协议。

  【提醒】:汽车作为大件新兴的消费品,国家有关的“三包”法规相对滞后,消费者提车时一定要验好车,观察车身整体是否有擦痕、色差和改动的地方,了解该车的出厂日期,对照好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等,如果能有一懂行的师傅帮助验车,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在购车签合同时,建议看看该合同是否为工商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合同,由江苏省工商局统一制订的示范文本合同在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都有详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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