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江阴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步骤及所需材料
2009-08-05 00:00:00 分类: 今日热点 来源: 暨阳网 255 阅读

项目性质: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
收费依据:苏财服(2002)62号、苏价服(2008)167号、苏价服(2008)308号
 1、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基本登记单元
  2、房屋转让费:住宅6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3、配图费:20元/套如为房改房,需缴纳评估价*0.5%的土地收益金,93房改房需缴纳10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江阴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
咨询电话:86415006

所需材料
1、江阴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证或国土资源局认可的用地证明文件

4、房屋转让证明材料(买卖合同、交换合同、赠与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改制资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书等;

5、申请人身份证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提交身份证件)

6、契税完税证明

7、房地产销售发票

8、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9、另:1、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需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

10、2、监护人转让未成年人的房产需提交房产所得收益用于未成年人的声明公证;

11、3、出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职代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

12、4、“93”房改房需有确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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