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越权开发商品房 虚报住房补贴
2009-09-02 00:00:00 分类: 今日热点 来源: 暨阳网 252 阅读

    外交部上海购房15套

    在对外交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中,审计署发现,外交部存在账外资产5169.17万元用于购置房产。

    审计发现,1998年,外交部在上海购买了15套公寓,总购房款125万美元(按当年平均汇率折合人民币465.25万元);1999年在北京购买了一宗土地使用权,价值1700万元。2006年外交部所属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下称“服务中心”)在北京购买了一处房产,支付房款等3003.92万元。以上资产共计5169.17万元,均未纳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内核算。

    除此之外,外交部已竣工的16项驻外使领馆新建、改建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项目合同金额合计3.49亿元。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署在审计决定书中要求,外交部要对账外资产的问题,全面清理核实,据实登记入账,对驻外使领馆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和结余资金处理工作。

    外交部表示,对账外资产的问题,正在清理,服务中心已将房产纳入固定资产账管理;对驻外使领馆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外交部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农业部涉及多项房产问题

    农业部是此次审计报告中涉及房产问题较多的部委之一,存在包括越权开发商品房、虚报住房补贴等多项问题。

    审计发现,2002年,农业部未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越权批复农科院利用15亩国有划拨农业科研土地使用权,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发建设高科技综合实验楼,建设规模2.75万平方米。该项目2005年9月开工,2008年3月竣工验收,实际建设成写字楼、商铺和商品房,建筑规模9.58万平方米,农科院按照协议分得写字楼2.88万平方米,占建设总规模的30%。民营企业分得6.7万平方米,已取得销售收入9.08亿元。

    2007至2008年,农业部将其管理的住房资金存款利息按净收入70%的比例提取管理费,并将其中1041.86万元支付给所属部财会服务中心(下称“财会服务中心”),转为其事业收入。

    2008年,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下称“中监所”)向农业部共申报购房补贴预算575万元,其中通过虚增134人多申报252.83万元。

    审计署对越权审批农科院利用国有划拨农业科研土地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发商品房的问题,要求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对将住房资金利息转为部属单位事业收入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中监所虚报住房补贴预算的问题,要求将余额上缴中央财政。

    农业部表示,对越权审批农科院利用国有划拨农业科研土地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发商品房的问题,已专题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报,并补办相关手续。对将住房资金利息转为部属单位事业收入的问题,已全部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对中监所虚报住房补贴预算的问题,余额已上缴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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