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
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不予展示。其中:
(一)个人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二)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区分金融机构和业务类型,也不限制笔数。同时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适用条件:
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
适用时间区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
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作不予展示处理。
个人何时可以看到逾期信息的展示变化?
根据个人逾期债务的结清时间,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分两种情形完成调整处理、发生展示变化。
第一种情形,个人已经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第二种情形,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例如,个人在2026年1月期间还清欠款的,相关逾期信息在2026年2月底前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
来源:2025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
相关楼盘
本网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暨阳房产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暨阳房产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 "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