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暂停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2019-04-24 00:00:00 分类: 政策信息 来源: 新京报 8383 阅读

u=1638343700,1500440670&fm=26&gp=0.jpg


       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35%。


       该通知要求,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在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面,通知规定,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累计缴存时间


相关楼盘

本网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暨阳房产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暨阳房产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 "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